Published by admin on 05 九月 2009 at 07:16 上午
購買法拍屋可參考下列事項及步驟辦理
1.取得法拍屋資訊:除了法院公告欄會於拍賣前十四天刊出公告外,另可由、報紙、網路查詢及顧問公司取得相關情報。
2.評估還款能力及籌措資金:標購法拍屋,依規定投標人須繳納20 - 30%的保證金,超過壹萬元者得以當地台銀支票繳納,未得標者法院退還投標人。又得標後須在七天內繳清拍賣價金之尾款,以取得「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」,再辦理過戶,因此資金籌措必須事先規劃。
3.選定拍賣物件:依個人需求及負擔能力選定適合標的。
4.勘察現場:親赴現場勘察,以瞭解
a.標的物之標示與形狀
b.臨路狀況與面寬是否有違建或地上物
c. 是否有第三者占用,而影響點交
d. 週邊環境是否適合同時調查同類型的房子價值,以評定是否值得購買。
5.投標:法拍屋的拍價訂定大約低於巿價二、三成,依規定投標人須繳納底標價的二、三成的保證金.保證金在新台幣壹萬元以內者,得以千元大鈔放進封存袋內,超過壹萬元者,得以台灣銀行各分行簽發之支票或匯票,放進封存袋內,將袋口密封,並在封口處簽名或蓋章,未得標者,法院開標後如未得標,可於投標當日領回保證金。
6.開標︰投標當日由競標者中出價最高者得標。
7.流標︰競標者投標價均低於底標,或無人投標謂之。
8.得標︰應在七天之內到法院民事執行處繳清拍賣金尾款。
9.取得「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」。
10.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:取得「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明書」後並繳清契稅,持稅單、收據、權利移轉證明書、身份證明及印章到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。
11.向銀行申請貸款:辦妥過戶取得不動產所有權,可向各金融機構辦理抵押貸款,最高可貸金額為拍定價八成,另得信用貸款一成。